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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中心加大纠治力度 让企业在公平法治的阳光下放心发展
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,市场主体特别是各类企业,既是高质量发展的“主力军”,也是稳就业、促创新、保民生的重要支撑。部分地区和领域中仍然存在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、选择性执法、随意性检查、违规收费罚款等问题,侵害企业合法权益、扰乱公平竞争秩序,造成企业负担加重、预期减弱、信心受挫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“加大纠治力度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”不仅是一项监管任务,更是优化营商环境、稳预期强信心的制度性工程和系统性工程,需要以权威发布为牵引,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,以更加有力的制度纠偏和执法纠治,给企业吃下“定心丸”。
以权威发布正视问题 亮出纠治信号

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首先要正视问题 公开回应。近年来,从中央到地方陆续通过新闻发布会、典型案例通报、专项行动方案等形式,权威发布了一批涉及企业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和查处结果。这种权威发布具有三个层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公开典型案例,昭示制度底线与执法红线,明确哪些行为属于“新官不理旧账”“乱检查乱收费”“不合理设置市场准入门槛”等违规情形,形成可感知可预期的行为边界 二是通过发布专项整治进展,释放“动真格”“敢碰硬”的强烈信号,表明纠治不是“一阵风”,而是长期坚持的硬约束 三是通过权威解释政策条款、适用范围和救济渠道,帮助企业读懂政策、用好政策,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制度性成本。只有让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信息在公开中流动”,才能为纠治乱象提供稳定的社会预期,让企业看到制度的刚性与公平。
以法治思维纠治乱象 构建稳定可预期制度环境
加大纠治力度,不是简单“加码”监管,而是在法治轨道上精准规范权力运行,实现规范与服务并重。一方面,要通过清理和废止不合理文件,坚决纠正以“红头文件”代替法律法规,随意设立前置审批、中介服务指定、重复证明等行为,防止“隐性门槛”挤压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的空间。要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,推动执法全流程留痕、可回溯,有效遏制选择性执法、运动式执法和“一罚了之”的简单粗暴做法。只有当每一项检查、每一张罚单都能够拿得出法律依据、经得起程序审查、扛得住社会监督,企业才会真正感受到法治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。
在这一过程中,构建“谁侵权 谁担责”的刚性约束机制尤为关键。例如,有的地方对企业实施超出法定权限的检查和处罚,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甚至声誉损害,就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,必要时还要启动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机制,以实打实的责任追究形成震慑。通过将纠治力度制度化、责任化、常态化,推动权力运行真正从“管理思维”向“法治思维”“服务思维”转变。
以重点领域整治为突破口 精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
从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痛点看,当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涉企收费 监管执法 要素保障 政务服务等环节。围绕这些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纠治,是加大力度、取得实效的重要突破口。
在涉企收费方面,要持续整治乱收费 乱罚款 乱摊派,对照清单逐项梳理各种行政性收费、评比达标活动和“冠名捆绑服务”,通过“负面清单 禁止目录 清费公示”等形式,把“隐形账本”摊到阳光下。对那些以检查为名变相收费、以评比为名强制赞助、以服务为名强制捆绑的行为,应纳入重点纠治范围,既要责令退还不合理收费,还要对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问责。
在监管执法方面,要大力推行“双随机 一公开”监管和“轻微不罚 首违不罚”制度,避免频繁、重复、无差别式检查给企业带来折腾。对确属轻微、未造成严重后果且首次发生的违法行为,可通过说服教育、限期整改等方式处理,在维护法定秩序的前提下,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留出纠错空间和发展空间。通过“有温度的执法”,实现“有力度的监管”,让企业既感受到监管的存在,又不因此背上沉重负担。
在要素保障方面,要加大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土地 资金 能源 用工等要素的保障力度,防止借审批之机设置不合理条件、附加不必要环节。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、安全标准的项目,要通过“容缺受理 并联审批 在线办理”等方式压缩办理时限,杜绝“审批拖延 拿证难”,避免企业被“卡在流程里”。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纠治举措,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规则更清晰、成本更可控、办事更顺畅。
以案例警示和示范带动 推动纠治常态化长效化
实践证明,典型案例既是警示也是教材。在加大纠治力度过程中,既要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,也要对依法行政、服务企业的优秀做法加以总结推广,形成“负面清单+正面样本”的双向引导。某地在专项整治中就曾查处过这样一例情况 某企业在建设过程中,已经依法获得规划许可和环评手续,但在竣工验收阶段,当地个别部门以“补办前置手续”为由,要求企业另行缴纳一笔高额“协调费用”。企业多次沟通无果后,通过“12345”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。上级部门介入核查后认定,该项收费无任何法律依据,责令全额退还,同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,并以此案为切入点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。这一案例的公开通报,不仅还了企业一个“清白”和“公道”,也让其他部门明白了“权力不能任性”的硬约束,对广大企业形成了鲜明的信号 维护合法权益有渠道、有制度、有支撑。

与此还应注重发挥正面案例的示范效应。例如,有的地方探索建立企业“问题清单”和政府“责任清单”对接机制,政企双方在同一线上“对表销号”,通过定期通报解决率和满意度,让企业看得见变化、摸得着实惠。这些做法在权威发布中得到集中展示后,能够推动更多地区学经验、找差距、补短板,形成以点带面 由个案到制度的良性循环,使纠治不再是“运动”,而是常态。
以多元救济渠道畅通维权通道 让企业敢于说“不”
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必须让企业在遇到不公时既敢维权 又能维权 还善于维权。这既需要健全制度,也需要畅通渠道。一要完善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调解仲裁 信访举报等多元救济方式,压实各类渠道的受理责任和办理时限,防止“久拖不决”“推诿扯皮”让企业维权成本不断累积。二要通过网上平台、热线电话、专门窗口等形式,为企业提供便捷易用的投诉举报通道,并通过权威发布定期通报受理数量、办结情况和典型案例,以公开促规范。三要加大对恶意拖欠账款、随意毁约违约、侵犯商业秘密、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,通过司法裁判和信用惩戒,真正实现“守法者无忧 失信者难行”。
值得强调的是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并不矛盾。在纠治行政乱象、清除不合理障碍的也要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,积极履行安全生产、环保治理、诚信经营、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责任。只有“公权力有所为有所不为”“市场主体守法经营不逾矩”,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既激发活力又规范有序的良好环境。
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信心 让企业行稳致远

从更宏观的视角看,加大纠治力度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其目的不仅在于查处几个案件、纠正若干问题,更在于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,为企业长期发展营造良好制度土壤。通过制度纠偏和持续整治,把“看得见的门槛”拆除,把“看不见的枷锁”解开,让企业把更多精力和资源投入到创新和生产之中,而不是耗费在跑审批、找关系、打“太极”上。唯有如此,才能让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,让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同一规则下安心投资 放心创业 专心创新,在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中不断涌现出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企业。